2015/09/25芒果日報--黨國黑幕--戒嚴時代歌唱獄,唱首禁歌要判刑

150925芒果日報--黨國黑幕--戒嚴時代歌唱獄,唱首禁歌要判刑

唱一首禁歌,關你三年:戒嚴年代的歌唱獄


【芒果短評】首次的五都選舉,蘇貞昌競選台北市長,在參加大安區的客廳會時,當地的婦女團體以藍營的競選歌曲歡迎他。蘇貞昌接受記者提問會不會感覺尷尬時,蘇貞昌一笑置之,表示這代表不分藍綠都會歡迎他。但是時間轉回到19451950年代,如果台灣的樂團,吹奏日本的軍歌歡迎國民黨的軍隊,這群國民黨的鷹犬不會像蘇貞昌一樣一笑置之,他們一定會抓狂,這些黨國鷹犬見到日軍,連戰連敗、不戰而降,但為了發揚阿Q的精神勝利法,開始查禁日本時代的歌謠、民謠,緊接著,對台灣的民謠也開始大規模查禁。這些黨國敗軍之將,無能反共復國,卻在那邊對著台灣本島文青耀武揚威。

禁歌,這其實是對文創的謀殺,國民黨無能反共、無能復國,卻在那邊對台灣人灌輸錯誤的國家觀念、灌輸仇日、恨匪的思想,在這種教育環境下,不但學不到國際觀、學不到創意、卻能對特定的族群培養莫名的仇恨。如此一來台灣人就成了沒有國際觀、沒有創意、沒有思辨能力、沒有美學概念的民族!

拜讀李禎祥先生的文章,我們就知道這些黨國鷹犬,是如何荼毒當時的台灣,我們就要將這些治國無能、整人無數的鷹犬行為公諸於世。



李禎祥
文史工作者,台大中文系畢業,現就讀政大台史所。曾任職《自由時代週刊》和《黑白新聞週刊》。長期研究戰後台灣人權和白色恐怖,旁及對台灣史的種種思考。本系列專欄文章,都可視為作者的「台灣懺悔錄」。

1952 414日,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發出一則有趣的公文,由台灣省警務處長陶一珊(歌手陶喆的阿公)轉發各縣市警察局:「據報,目前本省民間音樂劇團所吹奏之樂 譜,多屬日據時代樂譜,其中尤多日本軍樂譜。本省第二次新兵入營,高雄車站歡送時,竟吹奏日本軍艦進行曲,聽後似有日閥捲土重來、又在台灣徵兵之感。」

這 則公文畫面豐富,彷彿為吳念真的舞台劇橋段,或王童、陳玉勳的電影情節「量身訂做」。不過作為全台最高特務機關的保安司令部,顯然對這些活動很反感,臉色 一沉:「希徹底調查民間樂(劇)團使用之日本軍樂歌譜,嚴予禁止取締,以正聽聞,並規定其吹奏反共抗俄歌曲及我國軍歌樂曲等。」

這就是戒嚴年代「禁歌」的一幕情節。「禁歌」這個主題,雖然很多人討論,但主要集中在歌曲本身。事實上,整個廣義的「禁歌」,不僅查禁歌曲,還查禁相關的音樂活動,以及處罰唱禁歌的人。許多人因為唱禁歌而入獄,甚至有人被判死刑!

戒嚴年代,查禁歌曲近900

另 一方面,當局在查禁「反動歌曲」或「靡靡之音」的同時,也推出「愛國歌曲」和「淨化歌曲」。愛國歌曲的數量,學者李筱峰曾收集到315首;淨化歌曲應該更 多。這些「為政治服務」或「因應政策需要」的歌曲,藝術性和趣味性當然遠不及禁歌。但那是一個「非常時期」,不正常就是正常,正常就是不正常;什麼歌該 唱,什麼歌不該唱,老大哥說了算。

台灣最早大量查禁歌曲,是1947年二二八前夕。當時國共戰爭已 經打得火熱,但主要戰場在華北,東南沿海仍歌舞昇平,看在國民黨眼中頗不是滋味。194728日,行政院發出訓令,聲稱:「沿海一帶城市,在淪陷期中 受敵偽文化之麻醉,流行各種淫靡調曲於社會人心影響至巨,仍應嚴加取締。」

這些歌曲內容談不上 「淫」,但就是「軟」,主要是情歌;也有少數左翼歌曲,如聲援西班牙人民反法西斯內戰的〈保衛馬德里〉和〈前進西班牙〉。這次流行歌查禁了89首,外加 52首雜曲、相聲、戲劇等。被禁的情歌,多是當年走紅的金曲,如天涯歌女、桃花江、桃李爭春、莫忘今宵、滿場飛等;歌手也是周璇、嚴華、姚莉、姚敏、白虹 等大牌明星。

這則禁歌訓令,也發給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。因此台灣人很早就聽不到這些1930年代走紅的歌。不過至少有一首在被禁之前,先由陳達儒填上台語歌詞,因而保留下來,那就是由〈桃花江〉改編而成的〈桃花鄉〉。

1949年底,國民黨敗退來台。195067月,擴大查禁歌曲,在1947年的名單基礎上繼續補充,總共禁了162首歌,新禁歌曲包括夜上海、何日君再來、等著你回來、良夜不能留、如果沒有你、義勇軍進行曲等。當時還沒禁到台語歌。

往 後禁歌逐年增加。19616月,警備總部公布包括〈三年〉在內等257首禁歌,及十項查禁標準:一、意識左傾,為匪宣傳;二、抄襲共匪宣傳作品之曲譜; 三、詞句頹喪,影響民心士氣;四、內容荒謬怪誕,危害青年身心;五、意境誨淫,妨害善良風化;六、曲詞狂蕩,危害社教;七、鼓勵狠暴仇鬥,影響地方治安; 八、反映時代錯誤,使人滋生誤會;九、文詞粗鄙,輕佻嬉罵;十、幽怨哀傷,有失正常。

1964年, 警備總部和省新聞處公布的禁歌有486首;1988年增加到898――這大約就是戒嚴時期禁歌的總數。這些禁歌把很多台語歌禁了(如雨夜花、燒肉粽、杯 底不可飼金魚),把很多華語流行歌(如負心的人、熱情的沙漠、今天不回家)也禁了。如果用數字排列,從給我一個吻、三八歌、十三點、五月相思、一家八口一 張床、一年換二十四個頭家、五寸相思六寸愛情,一直到月兒彎彎照九州、愛你三百六十五年等,可以排出洋洋陣容。

這 是一場意識形態的大作戰。國民黨政府的意識形態是右派的、反民主的、大中國的、軍事化的,和這種意識形態不對盤的歌曲都會被禁。情歌一定要含蓄,不能太刺 激或太哀怨,否則會「軍心渙散」。禁到後來更是杯弓蛇影,如橄欖樹、向日葵、一條日光大道等,都因歌名或歌詞被疑為有「中共概念」而遭禁。這些禁歌史,其 他文章多有述及,茲不贅述。

與此同時,官方也推出一系列反共、愛國、戰鬥歌曲來「鼓舞士氣」。如1949年由孫陵作詞、李中和作曲的〈保衛大台灣〉,就是殺氣騰騰之作:

敵人來一千,我們殺一千!敵人來一萬,我們殺一萬!完全徹底乾脆殲滅,絕不放鬆奸匪生還!殺盡共匪,打倒蘇聯!保衛台灣,保衛民族聖地!反攻大陸,光復祖國河山!

但正經八百推到極致,稍微一撥,就會變成最不正經。這首歌唱沒多久,就讓人想入非非,覺得好像迎合共匪「包圍打台灣」,隱藏邪惡的陰謀。於是〈保衛大台灣〉很快從三軍教唱,變成全面禁唱。還好孫、李兩人都是有名的「思想忠貞」人士,沒有受到追究。

歌唱之獄:輕則感化,重則死刑

相形之下,另一個相似的案例就沒有那麼幸運。1960年代,有一首慷慨激昂的愛國歌曲〈命運靠自己創造〉,原本歌詞如下:

天不靠,地不靠,本領最重要。有理想,有目標,努力向前跑。鼓動時代的高潮,開闢自由的大道;消滅那豺狼虎豹,命運靠自己創造。靠自己創造,靠自己創造,靠自己創造!

不過這段歌詞,根據官方指控,一位海軍士校生沈有聰將它改編成:

天不靠,地不靠,跟著共匪跑。帶著槍,帶著刀,跟著共匪跑。鼓動時代的高潮,開闢自由的大道;消滅那豺狼虎豹,雞巴靠自己創造。跟著共匪,跟著共匪,跟著共匪跑!

從 沈有聰只有17歲,這首歌是私下在唱,加上「雞巴靠自己創造」這種無厘頭歌詞來看,很難看出他有任何「犯意」。簡單來講,這種改編就是時下典型的 Kuso,好笑好玩,上網或許還有不少點閱率。然而沈有聰生錯了時代,軍方不懂幽默,不許雜音,將他以「為匪宣傳」罪判刑3年。

無獨有偶,和沈有聰同校也是同年紀的沈孝峰,也被指控將這首歌改唱為「天不怕地不怕,只怕踢正步,跟著共匪打倒中華民國」云云,被依「為匪宣傳」罪判刑36個月。

唱歌原本是輕鬆的,但戒嚴年代的氣氛草木皆兵,在言論獄、文字獄之外,也不乏「歌唱獄」。1952年,一位文書兵韓天琦,被官方指控在部隊編唱「為誰辛苦為誰忙」的小調,「擾亂軍心」,被交付感化。

1958 年,高雄一位公務員褚耀,被控在他的宿舍唱〈流亡三部曲〉,並被搜出日文版的《魯迅全集》,交付感化;1960年,一位判刑10年的政治犯謝克倫,刑期屆 滿卻在獄中唱「匪歌」,加判感化3年;1963年,一位廣東人余珠,也被控在寢室唱「匪歌」〈我是一個兵〉並書寫「抗美援朝」文字,也被交付感化3年。

秧 歌是中國陝北的民間歌舞,1940年代被中共改編利用,作為群眾運動工具,發揮強大動員力量,為國民黨政府所忌。台灣白色恐怖期間,至少有四起政治案件與 之有關:周烈才案、劉民康案(兩人都因在1954年扭唱秧歌舞,被交付感化),陳恆昇案(1953年以簫子吹奏秧歌,1960年發表二二八言論,提到蔣軍 對台灣人掃射、活埋、裝麻袋丟河,判刑7年)、李振風案(國校教員,教學生抄錄船夫曲、秧歌舞曲、我們為什麼不歌唱、蘇聯民歌等,又經常閱讀「反動書刊」,1962年交付感化3年)。

「歌唱獄」一般都判感化,但極端的例子是死刑。1955年,一位 25歲的台北工專(今台北科技大學)學生宋錫璋,被調查局追究他從1945年到1950年的舊帳,包括讀杭州中學時看左傾書刊、參加學潮;來台後在台鹼公 司「宣揚匪政,詆毀政府」,以及唱〈農民分田歌〉和「偽國歌」等。

這些雞毛蒜皮的細節,顯示特務已經觀察和記錄他多時。這正是白色恐怖可怕的地方,你永遠不知道哪個(或哪些)親近或陌生的人,正在將你「建檔」,長期監視追蹤;待時機成熟,再將你告發,好拿獎金。宋錫璋就是此例。

但這些小事,即使全部加總,也絕對罪不至死。事實上,宋原本只判感化3年,上呈總統府,覺得太輕,一口氣重判12年;再上呈蔣介石,又覺得太輕,改判死刑。從感化到死刑,這是筆者所見最誇張的加重判決,極慘的冤獄。

歌 唱獄不限於左翼案件。1980年代黨外「歌神」邱垂貞,在美麗島事件入獄,只因為他在現場唱了雨夜花、補破網、望春風三首歌曲,判刑4年。根據呂秀蓮的 《重審美麗島》,邱垂貞在獄中受到刑求:「連續十天坐在椅子上,一遍遍寫自白,四天四夜不睡,拳打腳踢至胃出血。」邱垂貞案屬於白色恐怖後期,前期的刑求 只會更重,不會更輕。

禁歌不只唱的人有罪,賣的人也有罪。話說台灣早期歌壇,演藝事業最大的「夢工 廠」不在光鮮亮麗的台北,而在很多違章建築和地下工廠的三重。它是唱片業的大本營,台灣有七成唱片公司群聚於此。捧紅的歌星,從洪一峰、陳芬蘭、尤雅,到 鳳飛飛、江蕙。其中也有訴求小眾的唱片公司,例如女王唱片,即專門出版中國戲曲,如京劇、越劇等。

但 在戒嚴年代,出版中國戲曲的風險不小,只能守舊,不能創新。1970年,「女王」負責人黃榕垣被捕,交付感化3年,因為他被控翻製中國評劇《花為媒》影片 的全部插曲,灌成唱片,改名「四季花開」發行。《花為媒》取材《聊齋》,是一齣娛樂性很高的喜劇,內容與政治無關;只因是「匪區」出版,就被當局當成「匪 劇」列禁。

禁歌不只賣的人有罪,寫的人也有罪。已故的音樂大師蕭泰然,旅美期間和許丕龍(歌手許景淳的阿爸)合作,創作〈出頭天進行曲〉。這首歌在1980年代響徹雲霄,參與街頭運動者無人不曉,蕭泰然卻因此被列入黑名單,直到1995年才回到台灣。

台 灣戒嚴年代的政治空氣,就像當今北韓。表面上全國一致「擁護領袖、效忠政府」,其實軍民一片苦悶。軍人的苦悶更大。許多老兵不准結婚、不准退伍、不准反攻 (蔣介石的「一年準備,二年反攻,三年掃蕩,五年成功」成為20世紀最大芭樂票),卻不斷要上政治課洗腦。心情苦悶,前途茫茫,開始有人厭世自殺。這些自 殺事件很快都被封鎖,除非成為鬼故事在部隊流傳,否則外人不得而知。
不過,一位流亡學生出身、在林口當過兵的殷勝祥先生,揭露1950年代發生在林口的一則禁歌故事:

(某 日)天微亮,衛兵看到樹上有「東西」擺動,近前一看,是一名上吊自殺的老兵。消息傳開,好事者用〈櫻桃樹下〉的調子,換上新詞:「那老兵一個一個樹上掛, 那新兵一批一批回了家」很快在軍中樂園、茶室、小餐館、彈子房、理髮店流傳開來,一陣混亂。國防部急忙派人清查抓匪諜,〈櫻桃樹下〉也變成禁歌(林口地 區)。

和前述〈跟著共匪跑〉相比,這首〈櫻桃樹下〉已經不只是Kuso,而是控訴;不是一個人的搞怪,而是一群人的共鳴。如果國民黨政府聰明點,應該知道這種自發性的歌曲,比「匪歌」的威脅性更大。但這是國民黨自己打的死結,一切只能靠鎮壓。

禁歌雖是小題,卻承載著政治學、社會學豐富的意涵,值得更深入探討。從戒嚴到民主,就是「唱歌權」從政府轉移到人民手中,人民不會再因唱歌而被抓去感化、列入黑名單,甚至判死刑,確實就像太陽花的那首主題曲:島嶼,天光了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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